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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请问80后,父母给女儿买房是天经地义的吗?

发表于2008-05-13

这场官司更多意义上是件家务事:父母把养老钱借给女儿买房,女儿认为是天经地义,不还了。双方矛盾发展到不得不借助公权来解决私事。案情简单,而感情复杂。

昨天,年轻的主审女法官告诉记者,原本有点棘手的案子因为一个意外插曲变得简单了———官司打到一半女儿溜了。法院缺席判决。

发表于2008-05-13

官司打一半女儿溜了

涉及到家务事,最好的结局是调解,这样不至于伤和气。庭审结束后,主审法官把这个意思跟双方说了,刘父不停地点头, “可以调解,可以缓和”。

调解要分别进行。刘琳走出审判庭后,刘父私下对主审法官说,他们其实并不想逼女儿,只要她有一个态度就可以了,他提的调解方案是,让女儿每年还5000元。

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案,主审法官把刘父的意思跟刘琳说了,劝她考虑父母的难处,但不论怎么说,刘琳总是一声不吭,最后突然冒了一句话, “不管怎么说,钱总是要还的咯?”让主审法官愣住了。

调解到这个程度,主审法官只能回去告诉刘父女儿的态度,谁知就在主审法官回到法庭再次和刘父沟通时,刘琳竟然一声不吭地离开,随后主审法官打她手机,不通。主审法官告诉刘父,因为刘琳无故缺审,这个案子最终可能判决,而且刘琳必须承担因为无故缺审带来的对她不利的法律后果。听到这个情况,刘父神色黯然,叹了一口气说道“判吧”。

昨天,记者得知的判决结果是:刘琳一次性还款8.5万元。

主审的女法官说,她办了这么多年的案子,还是头一回遇到这样的事情。虽然父母为子女付出都是心甘情愿的,但做子女的应该考虑一下,父母所做的一切是不是都是天经地义的?这个案子值得80后的独生子女们好好想一想。

发表于2008-05-13
这个不好说,看自己的家庭情况吧来决定,哈哈
发表于2008-05-13
也很佩服了,女儿能跟父母闹到法庭上,不知道亲情何在
发表于2008-05-13
有钱就买没钱就别买,这不很简单的事吗?真搞不懂……
发表于2008-05-13
这儿女,哎……
发表于2008-05-13
还是一个字,钱啊!
发表于2008-05-13
为了房子,什么事都干的出来
发表于2008-05-14
一句话,都是房子惹的祸
发表于2008-06-16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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